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优化营商政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政务管理服务体制更顺、机制更活,“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张家界政务服务旗舰店”、“我的张家界”APP等政务服务载体功能成熟完善,政务数据、办事平台融通共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政务服务全面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最大力度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全链条放权赋能。每年研究提出一批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审批关联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或者取消;推动高频民生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出台《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修订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全范围推进“三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规范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流程、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同一层级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材料、减程序、减跑动,提升即办件占比和网办深度。到2023年底,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即办件占比不低于50%,网上可办(即网办深度为二级及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95%以上;到2024年底,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20%以上,全程网办(即网办深度为四级)事项达到7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高于0.5次,力争在办理建筑许可、企业开办、人社医保、纳税服务、登记财产、获得水电气等重点领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时限最短、材料最少、流程最简、服务最优。(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张家界中燃公司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领域极简审批。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复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复收取,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业编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强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到2023年底,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到2024年底,电子证照材料一律从基础数据库中调用。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生产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土地出让、证明事项、群众办事等重点领域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和应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切实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理顺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区县政务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构建集审批与服务、管理与协调、信息与咨询、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市委编办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耕细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1.不断丰富“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项目从签约到竣工、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三个全生命周期,充分发掘、做实“一件事”,每年推出3至5项“一事联办”套餐。推动“一件事一次办”由“清单式”向“订单式”升级,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部门联审联办服务。定期组织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回头看”,解决联办事项落地难问题,切实提升集成服务能力。(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深化“跨域通办”“跨省通办”。按照“高频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梳理全市各层级通办事项清单,到2022年底率先在社保医保、就业就学、户籍户政、生育医疗、民政救助、车驾管、出入境、不动产、公积金等民生领域中推广跨域办理服务,到2023年底实现高频事项100%“市域通办”。推动国务院办公厅部署2022前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地落实,进一步完善武陵山片区“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围绕商事、人社、医保等业务领域梳理出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武陵山片区“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惠企政策“直给直兑”。梳理公布、动态更新惠企政策清单,建立健全政策兑现落实机制。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惠企政策推送功能,实现政策在线精准获取、“政策找人”。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各部门应按照兑现时限提速三分之一的要求,编制政策兑现工作流程,实现政策兑现“上平台、进大厅”、线上线下“自主申报、一次办理、结果公开”。推广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申报办理的,简化申报手续,实行一次申报、快速兑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大厅集成服务能力
1.全面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入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凡入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强化窗口授权,到2022年底政务服务大厅可由首席审批员直接审批的事项占比达到50%以上,2023年底达到60%以上并逐年提高。(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升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受办分离”原则,合理设置按照“全科无差别”和“板块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到2024年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全部纳入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大厅管理、事项办理、窗口服务、信息化建设、监督评价、设施配备等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预约办、错时办、延时办、周末办等便民服务方式,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分中心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及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大力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巩固深化热线归并成果,加强知识库建设,实现“一呼即应”“接诉即办”;2022年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政企通”专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服务咨询、政务服务“好差评”、涉企诉求受理等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加快“张家界政务服务旗舰店”、移动及自助服务终端、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融合,通过数据互通、服务同源和统一监管,实现办事预约、服务受理、过程查询、综合评价、咨询投诉等服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府,整合公安、税务、医保、社保、公积金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升级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功能,建设集成缴费、查询、证明、年检(审)、备案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特色自助服务专区,并争取在三年内实现各服务终端全覆盖;扩大自助服务区(业务)覆盖范围,2024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并推动向社区、商圈、楼宇等场所延伸。(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覆盖行政效能监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监管“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事项、对象、层级覆盖率,2022年底前,市本级及区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效能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以上、60%以上;2023年底前,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以上;2024年底前,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好差评”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快速响应的个案追查与问题整改机制,有效降低“红黄牌”和“好差评”发生率。2022年、2023年、2024年“红黄牌”发生率分别降至十万分之一、二十万分之一、三十万分之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1.持续打破信息壁垒。坚持将数据应用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有力支撑,积极推动部门系统对接,全力争取省、部级系统数据落地,不断拓宽数据来源渠道和范围,力争2024年底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强数据归集,2024年底前,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系统、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系统、住房公积金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等已对接系统基础数据100%归集到位;主动归集省级下放数据,推动各类基础数据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应用,2022年部门行政审批章电子化达到100%、证照电子化达到50%以上,2023年证照电子化到达70%以上并完成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到2024年底电子证照材料原则上一律从基础数据库中调用,“免证办”全面推行。做好数据维护,定时更新人口库、法人库、信用库、地理空间库、电子证照库数据,五大库数据需及时汇聚到数据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力争每年数据增长达到50%以上。(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着力实现“一网好办”。加快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上网运行,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不断优化升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智能化应用场景,推进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应用,逐步实现高频事项“秒批秒办”“即来即办”,材料“应减尽减”“少交免交”。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印章、智能AI等技术,选取部分高频事项试行推广系统“智能自动审批”,进一步提升高频事项的审批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推进平台服务延伸。加强PC终端(“张家界市政务服务旗舰店”)、移动终端(“我的张家界”APP)、自助终端(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终端功能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线上“一门入口、一网通办、一次申请”。丰富政务地图、智能导办等功能,逐步扩大政务地图的业务内容,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智能导办。以“我的张家界”APP为全市政务服务移动端统一入口,加强各部门政务服务APP、微信公众号的对接,2023年底前实现网办事项100%“指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园区审批效能,服务工业强基倍增
1.赋予更大审批服务自主权。根据《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各赋权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确保2022年底前所有事项赋权到位、园区承接到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审批监管联动。厘清园区和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制定发布与园区审批权限一一对应的监管责任清单。建立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双推送、双报告。(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赋予审批服务和监管系统端口权限。相关部门应当向园区赋予“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企业开办等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和业务专网的端口、权限,实现与园区使用的业务受理平台双向对接联通,确保相关审批服务系统打通到位、端口开放到位、账号配置到位、业务数据共享到位。(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立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纳税一件事”“项目开工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等具有园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为园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开设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实现园区企业更多联办事项线上办、一窗办、一次办。(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服务
1.全面落实公开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依照清单全面落实各项公开责任。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等决策信息。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不断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按照每年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提高政策解读质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要同步起草送审解读文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区县要对照已梳理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分领域集中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方便群众查阅检索。(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打造全市规范统一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在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窗口),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设线上“政务公开”窗口。不断健全国家及省政务服务平台、“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等网上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省长信箱”特别是通过信访系统转办来信的办理主体责任,加强回复内容审核,确保各类网上群众诉求按时高质量办结。(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中心等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优化营商政务环境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协调各有关工作。各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紧盯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重点改革任务,亲自部署、狠抓落实。
(二)开展“揭榜竞优”
紧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鼓励各区县、市直部门和园区结合实际,积极“揭榜”,“赛马”竞优。对“揭榜”任务在省、市评比中获得表扬或成效明显的,在相关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
(三)配强审批队伍
各级各部门应挑选政治素质高、组织观念强、业务素质精、工作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在编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及服务培训,强化考核考评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批队伍;对确不适合窗口工作的,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人员。
(四)强化作风建设
常态化开展“清廉大厅”集中检查,通过强化日常监管、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整治部门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等问题,以及审批人员“怕、慢、假、庸、散”“吃拿卡要”“勾结黑中介”等作风和腐败问题。定期开展“湘伴走流程”活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亲自办理企业和群众反映办不了、走不通、手续繁的事项,找出“难”的症结,切实优化审批服务。
(五)定期调度考核
建立季度调度制度,对已经确定的改革任务和改革事项,按照台账管理要求,对各责任单位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推进落实情况将计入工作台账,年底纳入相关绩效考核。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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