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吸引和鼓励生物医药企业投资,将湖南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打造为省内领先的综合性生物医药专业园区,特制定本专项政策。
一、投资奖励
土地按同期评估价挂牌,财政对超过10万元/亩的部分给予奖励。
二、租金补贴
企业年缴纳税收达厂房年租金2倍的,租金补贴50%;企业年缴纳税收达厂房年租金3倍,补贴租金75%;企业年缴纳税收达厂房年租金4倍,租金全额补贴。补贴时限5年。
三、税收贡献奖励
1.租厂房项目:企业年缴税收超过年租金4倍以上的部分,按25%给予奖励,时限5年。
2.购地项目:给予入驻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前二年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入驻企业年缴增值税达到每亩10/20/30/40万元以上,则对应按增值税总额的3%/5%/8%/10%奖励,时限5年。
四、设备补贴
以产业扶持资金的形式,按照企业常德项目新购生产设备发票金额的10%给予设备补贴(需是国家产品目录内设备)。
1.租厂房项目:自企业投产五年内,任一年税收达到700元/平方米后,企业提供采购协议、设备型号、发票等有效凭证,经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后一次性兑现。
2.购地项目:自企业投产五年内,任一年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后,企业提供采购协议、设备型号、发票等有效凭证,经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后一次性兑现。
五、产品注册奖励
以产业扶持资金的形式,对企业常德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实施产业化生产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包含体外诊断试剂),给予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在审批部门注册费用全额奖励。
六、国际认证奖励
以产业扶持资金的形式,对企业常德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获得美国FDA、欧盟CE、日本PMDA证书并注册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且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产业化生产的,按照产品类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即:一类医疗器械产品20万元/个、二类医疗器械产品50万元/个、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0万元/个。
七、做大做强奖励
企业常德公司投产5年内,年度税收达到500万元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年度税收达到1000万元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年度税收达到2000万元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该项奖励可按照税收达成进度叠加,最高不超过350万元,以申请时间上一年度实际税收为依据对照奖励。
八、人才奖励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给予企业常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不超过10人),个人所得税的区级留成部分金额按照100%予以奖励,时限5年。该奖励次年一季度兑现。
企业常德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9〕2号)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聚优才”若干政策措施》(德办发〔2021〕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及工作等补贴。该补贴不重复,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九、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对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医疗器械产业重大项目和优质项目,即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产业链整体转移5家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达5亿元以上的项目、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500强公司投资的项目、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投资的项目、驰名商标的医疗器械产品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十、政策执行原则
享受其他常德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产业、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以及省、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市区两级同一类政策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十一、企业入园条件
1.政策执行对象范围
①生物医药产业的生产制造企业
②持有生物医药注册产品并委托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相关企业生产制造的销售类企业。
2.购地项目供地标准
对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且年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的生产项目可提供工业用地,其他项目提供专业园区标准化厂房。
十二、其他说明
本办法由招商合作局负责解释,从 2021年5月19日起执行。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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