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综合保税区于2012年10月25日经国务院国函[2012]176号批复同意设立,2013年12月13日通过海关总署牵头的国家十部委联合验收,2014年9月9日正式封关运行,是全国第三十家、中部第三家、湖南省首家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面积2.57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承担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按生产区、办公区、物流配送区、仓储区等功能区布局。首期规划0.845平方公里,除海关要求必建的七项监管设施外,已建成标准厂房19栋、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已建成保税仓库2栋、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完成投资13亿元。此外,综合保税区匹配湘南地区22万伏真武变电站、20万吨日供水能力城南水厂、10万吨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光缆汇聚机房,千兆入户,百兆到桌高速光纤保证,7个3G站点、3个4G站点,全面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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