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八大行动”,牢牢把握“六大战略支点”,进一步激发我市外贸发展活力,切实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做强外贸主体。鼓励生产型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全市引进和培育一批进出口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全市进出口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过亿元的企业达到25家以上。县市区可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经济贡献和可持续经营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永州经开区,下同)〕
二、做大产业集群。围绕农产品、机电产品、轻工产品三大外贸主导产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外贸产业集群。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产业优势,至少培育1个外贸企业数不低于5家、年贸易额不低于2亿元的外贸产业集群,积极申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省级外贸产业集群,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外贸产业集群培育可给予专项支持。市级层面将组织对全市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省级外贸产业集群开展综合评价,对于成效显著、带动作用强、综合评价排名前三位的,对所在县市区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特色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将我市蔬菜出口做成绝对优势。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龙头企业与各县市区种植基地合作,提升本地蔬菜出口总量;支持永州市蔬菜加工类企业转型升级扩能,以永州陆港为承载区,加快培育永州市蔬菜精深加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蔬菜出口集散中心,将我市打造成长江以南重要的蔬菜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鼓励蔬菜出口企业做大做强,引导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对规模以上、带动能力强的蔬菜出口企业,根据其出口创汇、社会经济贡献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2-5家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扩大我市供港直通车运营规模,对购买并投入使用的供港直通车按照购车价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的标准给予支持,县市区可参照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港发集团、永州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外贸平台。按照“五好”园区标准将园区建设成为外贸发展的“主战场”,各园区每年引进100万美元以上外贸实体项目不少于2个。加快永州陆港建设,完善出口监管仓、进口保税仓、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等功能,支持融入全省五大国际物流通道,对永州对接和开通国际物流通道的物流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港发集团、永州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县市区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由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支持;支持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建设,对成功孵化跨境电商企业10家以上的孵化运营中心主体,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不断壮大跨境电商各类经营主体,鼓励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和产业园,对成功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和产业园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对全流程参与试点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给跨境电商孵化服务企业的年服务费,给予不超过8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不超过2.4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引进供应链企业,提升市场开拓、退税、融资、物流等综合服务。引导蓝山皮具箱包、祁阳纺织服装、新田智能家居等产业对接长沙高桥大市场,探索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鼓励与省内自贸片区开展合作,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培育和发展服务贸易,积极发展旅游、对外劳务、中医药服务、文化贸易。到2026年,国内优质跨境电商服务企业落户永州2家以上,跨境电商贸易年均增长50%以上,市场采购、“飞地经济”、服务贸易“破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财政局、永州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扩大外贸进口。充分发挥永州陆港、首衡城、鲁丽集团、中农批等项目的集聚优势,扩大粮食、农林、矿产等大宗商品进口。鼓励企业在永州设立进口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扩大护肤保健、食品饮料、家用电器等优质消费品进口,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对企业开展《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内商品进口业务项下所产生的融资利息,给予不超过50%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到2026年全市外贸进口占比提高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永州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拓展国际市场。巩固香港、美国、东盟和欧盟等重点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国家和对非贸易。提升永州蓝山国际皮具箱包博览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我市产品知名度。鼓励和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对参加列入《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展会的,按规定给予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人员费补贴;对参加其他境外展项目给予不超过70%的展位费补贴。对外贸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等,以及建立完善境外分支机构、售后维修网点、展示销售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融资和风控体系等国际营销服务体系等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加强与海外经贸促进机构、境外商(协)会合作,联合举办各类经贸、投资对接活动。支持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推广营销,对推广和服务费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永州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优化综合服务。完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考核管理机制,引导外贸综合服务向供应链服务提升,对考核合格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按上级文件标准给予建设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外贸企业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开展汇率避险,鼓励开展跨境人民币试点,以及“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境外融资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贸易融资产品。对企业开展“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办法”项下的出口订单融资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鼓励市县国有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为实体外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将外贸人才纳入招才引智计划,支持市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外贸领域实用型人才培育,组织开展外贸技能相关的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提高通关效率。加快“单一窗口”信息化建设,推广海关“多证合一”措施,压缩办理时限。加强与深圳海关、拱北海关的通关合作,持续保障永州果蔬直供香港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切实提升农产品通关服务和效率,确保便利通关举措落实到位,积极探索新的通关模式改革试点。鼓励企业开展AEO高级认证,对认证费用给予不超过50%、最高15万元的支持。持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和防范出口退(免)税风险,进一步提升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全市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一、二类企业保持在3个工作日内,扩大“即报即办”范围。运用好“湘企出海”+永州专区平台,加强对外投资信息支持和风险分析,做好海外市场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风险预警。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和政策,落实跨境贸易降费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永州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强化保障激励。市级层面成立外贸外资工作专班,加强要素保障服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保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外贸工作和联系重点外贸企业,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市财政统筹外贸和蔬菜发展有关资金用于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申报省级以上项目资金,中央、省、市项目资金未予保障的,县市区受益财政可给予支持。各类项目资金不得多头重复奖励,单个企业在市级层面所有外贸项目支持资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市、县要对外贸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有关支持政策,县市区可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予以适当提升。以上措施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承担。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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